七成新建房不能超过90平方米
关键词:新建房
本报讯 我市将继续严格控制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青岛市建委日前发布的《青岛市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中明确指出。另悉,2009年该市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1308.5万平方米,其中市内四区约223.5万平方米。除商品房外,市内四区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2.5万平方米。 据该计划显示,今年该市将以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 为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销售价格,努力实现青岛市房地产市场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在严格控制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上规定:对于商品住房,按照区域平衡的原则,除拆迁安置部分外,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在编制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时,确定具体项目套型结构比例。对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除拆迁安置部分外,其他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均不得大于90平方米,且应符合有关*策的要求。此外,对市内四区的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指标实行统一平衡,并按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总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以上执行。五市三区住房建设项目套型结构比例指标在本区域平衡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辖区实际,在编制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时在总量指标平衡的原则下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套型结构比例。 *府以此传达出一个信号:切实保障中等及低收入人群能买得起房。因为户型大部分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总房价也就得到了控制,购房者的负担相应地就减轻了。 该市房地产协会相关负责人冯显泉分析说。青岛早报 孙静芳责任 夏玉艳